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戲劇] 再論《茶花女》

鈴木忠治導演選擇《茶花女》這樣一個經典(或者更直白的說:灑狗血)的劇本來搬演,選擇以台灣歌謠做為媒介,老實說,光看這樣一個組合就覺得非常吃力不討好。歌謠有其時代意義,大導演不可能不知道、不同語言演繹起來會有不同的效果,我也不相信大導演會忘記,但為什麼他明明知道前途窒礙難行,卻依然選擇這個劇本、並且用這種形式搬演呢?

我沒有答案,但我卻覺得這才是這齣戲值得被看見的嘗試。(呃,但如果答案是兩廳院命題作文的話我就心死了。)

國際藝術節惡評連連已經不是頭一遭,回首兩年前羅伯‧威爾森導演同樣選擇吳爾芙小說《歐蘭朵》,並以京劇音樂作為元素、傳統京劇名角魏海敏做為演員。比對鈴木導演這次選擇的題材,這樣的東西結合是否都具有一些意義?兩位導演不約而同的選用「台灣素材」,試圖與這塊土地發生些關聯的意圖一覽無遺,也許這個過程並不完整,也許其中參雜了過多他者對台灣的想像,但我卻深深以為這樣的想像才是能夠讓我們的戲劇觀完整的必經之途。

同樣的,讓我們在回首一下兩年前《歐蘭朵》剛演完的狀況,內部人員的不滿聲浪慢慢開始發酵,觀眾對於導演的手法無法了解,甚至一股打著「不要玷汙京劇」的聲浪湧現,同樣砲轟旗艦製作浪費大筆納稅人的銀子,這一切都如同今日的翻版。

既然為翻版,這兩年我們進步了什麼呢?

的確不可否認的,台灣歌謠、京劇本身已經饒富意味,但是不是不能賦予其新的意義?無論是羅伯威爾森或是鈴木忠志,我想他們都是想要「打破」某一種框架(甚至,他們已經沒有框架而不需要打破),對他們來說無論流行歌曲、京劇或是其他的音樂,都只是「一種素材」,所以他們並不試圖遮掩中西碰撞時的不協調,甚至大辣辣得將其置放於舞台,任由這種文化差異在舞台上衝撞。

所以當我們拿專業京劇唱念做打去檢視《歐蘭朵》,自然會感覺不倫不類;同樣我們拿歌劇威爾第《茶花女》來檢視其中的流行歌謠,當然也是怪裡怪氣。但這些感受,是不是都只因為我們框限了太多?我想這兩位導演都並不存心「惡搞」,甚至觀眾的許多反應都不是他們可以想像,那些歌曲之於台灣文化的深刻、以及其背後的強烈意涵、暗示,也許遠在他們的想像之外,但儘管如此,我仍不想否認這樣的嘗試。

然而許多人說:難道要懂戲理論才能看戲嘛?難道劇團應該要做出一齣只有戲劇學院的師生才看得懂的戲嘛?我想並不是的,只要拋開一些既定的包袱,就像戲劇史上曾經從寫實主義走到象徵主義一般,不要那麼追求角色的寫實或戲劇的,畢竟從舞台設計來說,就已經放棄要單純的「再現」時空了。

在一片「兩廳院還我錢」的吶喊中,似乎可見兩年來兩廳院主導單位並沒有真正正視觀眾的訴求,但同樣的,是不是也在這種吶喊中說明了觀眾再受到羅伯威爾森的衝擊之後,並沒有太多的成長?

台灣的戲劇評鑑制度一直不成熟,誰可以「決定」戲好不好看、評論是不是一齣好的演出、決定戲的製作符不符合其砸下的製作經費、有沒有達到預期目標?這些都懸而未決,那我想兩年後又一個異國導演來到台灣,也許類似的情況會再發生吧。

而這才是,我們所真正應該盡力避免的。

2 則留言:

  1. 我想很多觀眾還是難以擺脫「付錢就是大爺」的心理,尤其是看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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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我不覺得付錢是大爺是糟糕的心態,畢竟只要牽涉到買賣,他就是一種商品,戲劇把自己看的再高尚他都是一個商品,只是今天誰可以為這項買賣下一個安心商標,觀眾需要一個認證,來讓觀眾們接受如果今天自己不喜歡這齣戲,除了這齣戲做的不好之外,也許是自己還不夠能力來理解。

    我們可以接受自己看不懂卡爾維諾,但我們不會隨便就說卡爾維諾很爛。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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