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戲劇] 《活小孩》



(本文首發於國藝會表演藝術評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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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心理上相當可以理解小孩子的不好控制,也知道如果大人用權力去逼使小孩不失控,那也就完全失去了做這齣戲的意義,但看完《活小孩》,我還是只能非常、非常不滿足的說,給我多一點的小孩吧。

《活小孩》大致分成幾個段落,無厘頭對話的童年時光、團體(劇場暖身)遊戲、家庭性侵、棄養、隔代成長經驗比較、性別認同等等,這些片段共同組成了《活小孩》,一幕一幕,但對我而言,並沒辦法很明確地抓到這些片段之間的直接關聯,我想這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要不免俗地歸因於集體即興的限制──劇本的片段式發想與個別議題深度不足的可惜。

看完之後我在想,為什麼我要來看這一齣戲呢,一部分原因是文案寫得太迷人了,另一部分呢,我想要看到怎麼樣的小孩?想要在這些小孩身上得到怎麼樣的警醒?想要看到過去的自己?想要聽到天真而直白的對話?我到底是以怎麼樣的心情來「觀看」這些小孩的?編導努力不讓小孩成為一種大人眼中的「奇觀」式想像,也努力不讓觀眾成為「獵奇者」,但即使費盡心思考量了這一切,我們還是無法否認,做一齣這樣關於小孩的戲,無論怎麼觀看、怎麼呈現,其本身就充滿無解的矛盾。當小孩不是作為一種即席式演出時,當小孩經過排練、經過編導的裁剪來「演出」活小孩時,《活小孩》這齣戲就不可能真的是「活小孩」了。「表演」、「再現」在劇場從來不稀奇,但怎麼放在小孩身上時,就突然充滿彆扭。

而這樣的彆扭,在影像中似乎找到一種出路,《活小孩》中也穿插了類紀錄片的紀實拍攝短片,來試圖解決部分「小孩在劇場」所面臨的困難。影片中看似未經排練的拍下小孩對創作者的對話,誠實而不造作的回答一些問題,關於長大想樣變成什麼、如果可以改變學校要建議什麼等等。但這樣的「真實」的小孩放在「並不真實」的《活小孩》中,卻又出現另外的問題──如果不用紀錄片式的拍攝方式來呈現小孩,還有別種可能嗎?如果整齣《活小孩》都已經這麼「不真實」,還有必要在裡面穿插這麼真實的紀錄式影片嗎?(當然這之中的問題還有,影片中帶到的一位「不那麼正常」的小孩,編導有話要說嗎?)

另外,大人要怎麼出現在「活小孩」當中,也是一個非常難解的習題。在《活小孩》中的處理手法是部分年輕的劇場演員配上兩個年長的素人演員。年輕劇場演員的部分我蠻喜歡的,對我而言,大人演小孩甚至象徵一種「脫罪」──我不用再緊張於自己獵奇的觀看、也不需要提醒自己不要消費小孩。大人演小孩的扮演過程中產生的突兀身軀、不合時宜的童言童語,都成為一種相當有趣的對照,有些時刻我真的相信他們是小孩了、有些時刻我卻更加清醒地知道大人永遠無法再次成為小孩了,這個反差所造成的效果與寓言性更強也更迷人。然而,年長素人演員的部分我就比較無法理解了,其一並沒有為他們打造特別的段落,年長男性演員還有一小段狗的死亡,年長女性演員卻只有群戲遊戲;其二是回到基隆的小尋根之旅的影片,我也沒有看出這樣安排的意義──他們並沒有再找什麼、自然也就不會找到什麼,冗長的鏡頭漫無目的的晃著,鏡頭內的話語有一搭沒有一搭的從比他們更大一輩的父親到比他們小一輩的女兒,但這些鏡頭真的說了什麼嗎?跟活小孩又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嗎?我沒有找到。其三,兩位年長演員在劇場中也並不自在,當然我們可以引申成素人小孩與素人長者在社會化前後產生的「被觀看的習慣」對照組,但是,那個不自在對觀眾如我而言,真的是很彆扭──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把他們放在這裡,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觀看他們……

寫了這麼多,好像對演出很不滿足一樣,但其實我還是喜歡這齣戲的,像是戲開始之初,一個個溜下滑梯的吶喊、戲落幕前小孩說他要飛,他要成為而二十歲、三十歲、一百歲的那些段落,都非常迷人、舒服,彷彿紀錄了生命中不可能再回返的吉光片羽。我想《活小孩》精緻、親切、好看也用心,但我所期待的,也許是有更多「意外」、更多「脫序」、更多「天馬行空」的小孩劇場,畢竟黑眼睛劇團從來也就不是一個太規矩的劇團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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