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戲曲] 《巾幗華麗緣》


 

    五年多前,我大二,開始看戲。初接觸戲曲什麼都不懂,就只想盡快理解老師們口中所訴說的感動,所以什麼戲上演就看什麼戲。那年我看了上海崑劇團的折子戲、看了國光劇團的新編戲、看了戲曲學院的學期製作、也看了豫劇團(那時還隸屬於國光劇團之下,尚未改名)。短時間內接觸各類劇種,對我而言感覺相差不多,更多的時候常感到迷惘,距離能夠欣賞戲曲還有好大一段路,而那時候,唯一讓我感動、興奮且稍微領略到些許戲曲美感的,正是王海玲,正是豫劇。

  之後的數年我仍然看著一邊看著京劇、崑曲,也不時地看豫劇,在現今仍在演出的台灣戲曲演員中,王海玲是我心目中的第一把交椅。我去看豫劇就是為了看她,懷抱著看一次少一次的珍惜心情去看她。出自這種捧角兒的心情,所以大多的時候我對豫劇團演出的劇本並不太苛求,而更多地專注在享受演員本身所具備的魅力之上。

  但這樣的心情隨著王海玲年歲漸增、戲份漸減,我越來越沒有辦法說服自己看戲只是看角兒。直到今天看完《巾幗華麗緣》,我終於覺得是時候好好的來談一談戲了。

 事實上,後設幾乎要成為近年戲曲劇本的主流趨勢,光是我有看到的即有《孟小冬》、《梆子姑娘》、《百年戲樓》、《艷后和她的小丑們》、《水袖與胭脂》以及今日演出的《巾幗華麗緣》。後設作為一種編劇手法當然是好用的,一方面讓觀眾入戲,另一方面又提醒觀眾這不只是戲,兩相對照之下常可產生反思,但近年過多雷同的使用後設,卻讓觀眾不免對於這層框架所能夠帶來的省思日漸趨麻痺了。以上述六齣戲為例,「編劇出場」的手法以《艷后和她的小丑們》和《巾幗華麗緣》使用的頻率最高,也最直白的讓編劇成為角色直接出場。《艷后》的使用手法多為調侃之用,權力無限的編劇取代了莎劇中的天命觀,一方面補述劇情,一方面調侃京劇的諸多慣例。而《巾幗》的編劇出場則占了更重的篇幅,全劇以編劇當作說書人,並且設計一個劇中角色,一來干擾編劇的創作思緒、一來追問編劇的創作緣由。在劇中甚至直接引用皮蘭德樓的劇作名稱,稱其為「尋找劇作家的劇中人」。

  然而相較於《艷后》中的紀蔚然帶著點小聰明運用編劇的自嘲來調節整齣戲的節奏,施如芳的後設使用的顯得生硬許多。其一透過角色與劇作家的問答來作為整齣戲劇情推演的方式,其實是非常被動而且說教的,觀眾常聽見台上出現這樣如「你還有什麼體會沒有」這種深怕觀眾看不懂故事,而硬要在事後加以補述的道德教化意涵。又或者透過編劇幫角色的人生下標語般的結論「自己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再者,還有角色追問著編劇「那我接下來怎麼辦」之類的情節推進。又或者更殘忍地說,在《巾幗華麗緣》當中,後設純粹是為了方便說故事,是為了偷懶,既不是為了映照角色心境,更不是為了提點觀眾戲如人生、人生如戲。

  施如芳的劇本看似旁徵博引了不少東、西戲劇史,但並未能與巾幗故事得到很好的呼應,因此反而顯得畫虎不成反類犬。劇本中提及了特洛伊戰爭、提了阿卡曼儂、提了前述的皮蘭德婁、豐臣秀吉與阿市、提了莎士比亞的馴夫記等等。不可否認《水袖與胭脂》也幾乎句句有所本、字字有來頭,但那樣信手捻來的內部笑話是建立在編劇對戲曲的熟稔和呼應之上,能夠理解的觀眾自然會心一笑,聽不懂屬於典型讀者笑話的觀眾,也幾乎不妨礙其對劇情的理解。但這樣的挪用在巾幗華麗緣》中卻是完全的失敗,一方面劇本有很長的篇幅可以好好來說這些故事,所以就變成東一塊、西一塊的胡亂拼貼,另一方面導演在表演方法上也沒辦法統一,即變成充滿刻板印象的推疊,如日本部份就以仿能劇的身體移動方式和面具胡亂代表之,希臘的部分則以典型刻板的露手臂八百壯士服裝作為符碼;而更不要說隨時掉上兩句張愛玲成名要趁早。過多的材料選取反而讓劇本龐雜無章,真正動人的主線情節──王海玲與楊金花的前世今生,卻反而淪為配角,實在非常可惜。

  而除了上述劇本的問題之外,編劇的姿態也是我無法苟同的。全劇接近尾聲時,編劇讓王海玲以「王海玲」的自述來討論為什麼現在不演一些骨子老戲了呢,台上的王海玲百般無奈地說道「觀眾愛看什麼我就得演什麼」(但是事實上觀眾想看什麼真的是他們可以決定的嗎?)。當這句台詞從王海玲口中說出,我真的覺得非常刺耳,的確戲曲的沒落是不爭的事實,觀眾的確流失,但這之中有諸多社會、經濟因素,包含電視電影的興起,也包含各種娛樂產業的取代。一代有一代之文學,興替有時,本來就無高低可言。也許我比較敏感,理解到的言下之意是「因為觀眾都不懂得欣賞我們的戲了,我們只好退而求其次的演些他們看得懂的」。《巾幗華麗緣》既是一個訴說豫劇如何在萬幸中被保留下來的故事,自然更應該致力於推廣,讓大眾多能認識。怎麼反而以己之短去服膺、模仿其他各類娛樂媒介的優勢?例如致力在多媒體上追求寫實,戲曲舞台怎麼做都比不上電影擬真,戲曲的換場也怎麼樣都不可能做到電影剪接的無縫轉場,但這些都無妨啊。豫劇團為什麼非要弄一隻等比例的寫實野雁中箭掉落來配合虛擬程式動作的彎弓射箭?截短補長不是最沒有效率的一件事情嗎?找出戲曲的魅力、找出豫劇的魅力才是當務之急啊,一味地看到寫實的好就模仿一下、看到後設的成功就挪用一下,這樣東拼西湊而根本忽略了豫劇作為本體的重要性(那麼演出一個豫劇如何被一個十六歲的小女孩保留下來的意義又在哪裡呢,更何況演出單位還是「豫劇團」啊),重點在於,「豫劇」竟然不能作為台灣豫劇團演出的主體,這才是這次演出讓我覺得非常諷刺且失敗的地方啊。

 豫劇團,請你們相信豫劇非常親民、易觀賞、音樂性強,且具有非常迷人的魅力。我是一個二十五歲的觀眾,我對豫劇的未來有信心,也請你們至少要有這樣的信心啊,如果連你們都不相信豫劇的魅力,都不願意相信年輕觀眾夠理解豫劇的魅力,而僅以簡便的方法取而代之,失去的不僅是老觀眾,更是失去抓住新觀眾的機會。後設能用幾次?台詞中跟年輕人裝熟的使用「靠」、「給力」、「Oh my God」這種趣味能長期吸引觀眾嗎?觀眾需要培養,而演出不正是最好的引介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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