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戲劇] 《霧裡的女人》

劇場何為?
──評北藝大學期製作《霧裡的女人》


       走進劇場前,腦海中有幾個關鍵字:霧峰、女人、大時代。這幾個關鍵字大約來自《霧裡的女人》宣傳所傳達的意念。但走出劇場後,我腦中的關鍵字只剩下「霧煞煞」。這樣的反差,不是因為劇情難以理解、也不是因為入戲太深,相反的,是因為創作的過程太貪心,導致劇作缺乏中心思想。

        三個半小時的演出、三代演員的穿插、多度空間的轉換、不只三十年的時間軸…。看戲的過程,腦袋被迫塞進大量旁雜的歷史資訊、不斷堆疊的知識未經篩檢一股腦地丟出,我的確是跟著劇場的時間走了一回百年歷程、也的確是感受了霧峰林家在歷史上曾有的迷途和困境。但,如果只是為了要了解這段歷史、如果只是要再現這些悲壯的過去,我們何必選擇劇場?

        對,為什麼選擇劇場?老實說,同一類型的題材,電影特效所能夠營造出的壯闊史詩感,遠非劇場可比擬。小說文字的細膩鋪陳,也不是演員在舞台上掏心掏肺的吶喊就可以取代。更別提專文專書對於歷史的詳述,也必然更加鉅細靡遺、更加可考。既然如此,那劇場能夠做什麼呢?

        我以為,是現時感和劇場獨一無二的感染力。

        「現時感」強調的是觀眾的在場和故事虛擬時空在演出當下產生的契合,而這種契合也會同時帶起劇場獨一無二的觀看經驗。歷史題材不是不能做,而是必須要找到歷史對現代的意義。否則,觀眾只是舒服的坐在觀眾席上,事不關己的看著舞台上的動人故事,情節高潮處掬一把同情淚。那舞台上說的是我們的故事、西方人的故事、或印度人的故事,有差別嗎?

        我絕對相信《霧裡的女人》創作時對於台灣這塊土地懷抱的關懷,但既然是我們的故事,就應該有更多「編導想要說什麼」的企圖:為什麼選擇這個題材?為什麼是這個時間點?這個題材對於現在的意義是什麼?這個題材與我們的關聯又是什麼?看完演出後,我沒有找到答案。

        「時代感」的消弭讓這個問題被突顯得更為深刻了。舞台上的時空不斷轉換,但實際上多數演員的表演並沒有時代感。更者,多次重複劇情的敘述也讓節奏變得漫長,例如婚嫁一場,靈芝先以旁白來口述即將要呈現的時空背景,再以少女靈芝與少女慧美真實的演出該場景,最後少女靈芝再跳出角色,以旁白複述該場景。同一個背景設定講了三次,而且出發點是同一視角。就是這樣重複的劇情,加上充滿細節的台詞,導演什麼都想要做出來、什麼都想說清楚,但這究竟是編導不相信觀眾的理解力,還是不相信自己說故事的能力?

類似的問題不斷在劇中出現,不得不說「重複」真的是一個不太高明的說故事方法,其老套而且侷限。腦海中浮現的是盛竹如捧著書、講著《藍色蜘蛛網》兇殺案一般,先旁白概略劇情,再輔以演員真實演出,必要時演員還不能說台詞,僅能演出旁白所敘述的內容,簡直如看圖說故事一般荒謬。這是八零年代的電視劇手法,難道三十年之後的現在,我們還這樣說故事嗎?
       
《霧裡的女人》就是如此地捨長取短,其中舞台設計和導演尤其無法規避責任。舞台設計由許多不明所以的安排,例如開場前觀眾席上方大量的「白毛」,其欲以該設計營造壯闊的史詩感,但實行時卻會擋住燈具,導致戲才開演,就被迫把這劇組努力塑造的壯闊感一刀撕碎,豈不可笑?再者,不斷噴發大量的霧,但並沒有考量到凝霧器噴發前所發出的干擾聲,彷彿時時提醒觀眾「準備好了嗎,要噴霧了喔!」宮保第廳堂、審判等多景更是拿石頭砸自己腳,試圖在空蕩的舞台做出片面的寫實,完全暴露出舞台劇的劣勢。

此外,整齣戲在演員的表演、舞台的元素等多方面,都像是多頭馬車、各自為政。演員的寫實表演和動作設計的意象表演不斷衝突著,光是「要不要創造戲劇幻覺」這個問題就在劇中多次自打嘴巴──時而事事追求合理、時而任由時空跳動。象徵和寫實手法交錯的不知所云,觀眾自然如同身在「霧」中,迷惑著為什麼要這樣大費周章的來看霧峰林家的故事。
       
我肯定創作者對於台灣土地的關懷,也很開心我們能在舞台上看到自己的故事,但歷史洪流長遠,適當的刪減和適度的留白必然是此劇首要面對的問題。再者,找到歷史與我們的鏈結、找到搬演歷史劇的現代意義,更是當務之急,如此一來,我們也才會發現這樣的關懷,是會很有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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